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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中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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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丢失,可以重新签订。一般来说,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想申请银行抵押,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管理部门复印,然后加盖新印章。
如若您按揭房购房合同丢失,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已经依法成立的按揭贷款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救的,具体程序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银行,让银行重新提供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要求银行将原合同作一复印件公证; 2、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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