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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
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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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何时起中断时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第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其中断。第十九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行政诉讼起诉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各是什么?qot;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诉讼起诉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各是什么?qot;第2款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各是什么?qot;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诉讼起诉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各是什么?qot;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书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本案的实体审理。当事人认为被起诉法院或者被起诉法院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对被起诉法院或者被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意见或者主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书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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