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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待业人员是不享受最低薪水保护,因为最低薪水是指工人必须提供了正常工作时间,才有最低薪水。待业工人应与单位订立合同,保障每月生活准则的发...
公司在工人待业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限定为工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限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由导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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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附则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薪水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工人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本人薪水高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30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300%计量;本人薪水低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6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60%计量。如未交纳工伤保险,则是指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含绩效、年终奖等),不够12个月的,以事实上工作月数平均。
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罗列如下: 1、两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薪水卡、薪水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薪水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工人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资料;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待业还要视情况而定,是何种原由的待业。有些公司由于生产开工不够等原由,让工人放假回家待业隶属一种特殊的“工人不在任”的状态。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否还存在,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但是工人不在任的,因为公司改变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所以应该无要求的向工人告知其不能出工的原由,并告知工人待业的具体时限。并且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工人薪水有关问题的限定》(闽劳综199722号)限定“工人在有限期放假和退出工作职位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应按工人扣除奖金、加班薪水、特殊职位津贴后的薪水额的70%或公司工人月平均薪水的60%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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