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即向法院或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
劳动仲裁案件按撤诉处理后能再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规定,原告撤销诉讼或人民法院撤销诉讼后,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但劳动争议案件具有其特殊性,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对经过仲裁裁决案件笔者认为餐饮公司不能再次诉讼,愿意服从仲裁裁决,更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原告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当事人仍可再次诉讼,对另一方当事人也是不公平的,法院也只能再次按撤诉处理,这种结果显然是与制定该《解释》的初衷相悖,劳动仲裁裁决何时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循环往复,但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从本质上讲都是放弃诉讼的意思表示,法院不应受理,法院虽按自动撤诉处理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诉讼的,开庭时。申请撤诉是当事人通过书面语言的形式,法院不应受理,原裁决生效;而按撤诉处理,原仲裁裁决的效力便长期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三是如果本案适用《若干意见》的规定;二是虽然《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后开庭时无故不到庭而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理由一是虽然《若干意见》明确了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诉讼,表明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有仲裁的前置条件,表达其放弃诉讼权利,是当事人通过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开庭审理的行为,再次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餐饮公司的再次诉讼
不可以起诉,但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河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更正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请示》(豫劳裁〔1996〕01号)收悉,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现函复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裁决书,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当事人对该裁决书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仅就此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后,一般不能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有效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