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维修资金一般在交房时一次性缴纳。1、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物业。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交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房屋维修基金交付协议,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三、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现行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高层(含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四、房屋维修资金一般在交房时一次性缴纳。如果在居住期间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导致账面余额小于30%,则需要续保。5、商品房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专项维修资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在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房屋维修基金具体的使用方案有业主大会决定,如果您对房屋维修基金还有其他法律疑问,请上ask.com咨询。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不同地区具体的维修基金收取比例不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3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891人已浏览
1,7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