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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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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具体包括:(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加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3)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即承担败诉的结果。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应当根据《民法能则》的规定,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审查有无侵权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此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设身处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4条第(八)项规定:因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侵权举证责任分为一般侵权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举证责任:(一)一般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侵权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二)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三)行为违法性(四)行为人有过失。(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特殊侵权责任,多为无过错责任,执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关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上与一般侵权责任的最大区别有两点:一是因为实施无过失责任的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减少,被告没有必要承担举证责任,二是因为实际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举证责任加重,即使以过失为要求的侵权责任,被告也会对自己没有过失承担举证责任。一些特殊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倒置进一步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此外,在特殊侵权责任中,法律往往对免责的原因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是哪个方面的纠纷。一般来讲劳动者只须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单等。其他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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