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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权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的继承需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
1、房产证上产权人名由母亲名改为女儿名实际上就是产权过户,过户完成即可改名。 2、过户需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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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产权办理应经过房管部门登记审批,子女你为何能够单独办理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这个问题应该落实,如果有问题,房屋登记部门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其次,该子女明知自己不能单独享有的前提下,恶意单独处分老人的财产。属于侵犯其他共有人权益的行为,应该构成民事侵权,其他子女作为受害方可以共同提起司法赔偿,要求合理对待,在已经造成的损失应当弥补。 再者,老人的权益现在么有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该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应该承担更为主要的责任也最有权利要求主张撤销原登记许可,要求过户到老人自身名下,因为财产利益归属性明确为老人的。 最后,综合房屋财产性质,房屋登记的程序错误肯能,主张权利的主体,有其他子女存在情况下的处理等集中可能性来一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应当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该得到支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若婚前购买房屋时,一方父母只是出了购房款的一部分,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的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在女儿的户口未迁入该房产的前提下,不可以: 1,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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