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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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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愿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在到期后不愿续订的除外。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进行支付。
1、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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