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不可以就其劳动债权对用人单位的财物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债权的担保方式。除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
劳动者不可以就其劳动债权对用人单位的财物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债权的担保方式。除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有: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特别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该规定是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现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创设的,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有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才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施密特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是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