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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1、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30日届满后,你可以离开公司。 2、但是如果公司存在法定的情形(例如未依法购买社保、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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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有: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书面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特别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该规定是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现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创设的,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有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才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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