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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已经马上快过去了,制度依然未变,国家并未出台延迟退休政策,依然按现行规定办理...
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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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特殊工种(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可以是45周岁。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才可退休。
职工退休必须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年龄政策最早见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目前执行的基本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该文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三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三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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