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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不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
结婚证无效的再婚不是重婚。无效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也就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在结婚证无效后自动恢复单身,只要其与新配偶符合结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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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在法庭审理中,对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也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有婚外性行为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才能作为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并准许离婚的依据。所谓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并不等同于婚外性行为,因此只是掌握对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法院也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1、领证一年后,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可以判决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重婚;或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属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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