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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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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对受伤者进行治疗。在此同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从你弟弟工厂的做法来看,该厂很可能未给你弟弟办理工伤保险,因为如果办了工伤保险,相关的治疗费用由社保部门支付,工厂最多也只是先行垫付。工厂如未给你弟弟办工伤保险,相关的费用责全由工厂承担。 你们现在可以分两步走,想办法先让弟弟接受治疗,不能耽误。不要让工厂以做手术为要胁,放弃自己的权益。工厂拒付费用,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同时,要求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如工厂拒绝,你们自己也可以申请认定。
属于工伤,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恢复后根据鉴定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法要求赔偿,具体电话联系咨询。
是否是工伤,是需要向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判定是否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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