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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问题: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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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被侵害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其他禁忌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孕期禁忌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享受产假不足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其他禁忌劳动的;(八)未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的。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时,隐瞒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隐瞒工资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关键要看是否有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外国的用人单位的是否是在我国的法人单位。
1、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会处理。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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