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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伤者还要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伤者就妥善保管好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切材料,等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再申请领取工伤赔...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要离职才可以享受的,但可以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最大利益,在确定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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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自提交资料之日起一般60日内支付到位。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以进行结算。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钱,要看单位遵守法律规定程度和经济状况,少则几天,多则数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6-1),转财务部门。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工伤赔偿不是要离职才有的赔。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不同阶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构成伤残的,复工既可以进行结算;构成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即应进行当前费用结算,包括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和1——4级的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手续;离职时支付的是5——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支付。
不离职只能拿到9个月4301的赔偿金,如果你的工资比这个高,且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就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其他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要离职的时候才能申请,所以要保存好相关材料。且他们的标准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自行调整的,所以标准各不相同。最后申请工伤赔偿金是要认定书、鉴定书原件的,所以如果你分开领取的话,一定要问清楚、看清楚、想清楚,不要到最后申请其他赔偿金的时候自己没有认定、鉴定书的原件了,那时候是不能领取赔偿金的!委托单位领取的时候,一定要录音,证明约定什么时候领取赔偿金,不要到时候公司领取工伤赔偿金了不支付给你还反说已经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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