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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和雇主辞职补偿收入是否属于合理的

2021-11-03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不一定需要纳税,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总额不得超过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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