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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户主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较少,不能保...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情况比较特殊,有的地方农村自建宅基地住房是有产权证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会使房屋的产权问题变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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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有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为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1、通常主要是看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拆迁补偿款则直接补偿给买受人,这种情况通常是“地随房走”。根据现有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在私自买卖了宅基地上房屋之后,该户人员是不再具备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而今后随着国家在宅基地这一块政策的放开,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宅基地房屋出租等宅基地增值收益都将没有该农户的份。2、如果是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房屋购买方,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没有人举报和查处的情况下获得房屋的居住权,但其所面临的风险更大:(1)房屋购买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打起官司来处于弱势方;(2)原房屋出让方若反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宅基地和房屋;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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