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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要怎么补偿?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 1、征地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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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 (八)以借贷、分配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你们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依照其规定。”据此,未经村民会议通过方案而承包的土地无效,承包土地需要村民会议通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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