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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在合同到期后仍然提供物业服务的,有权收取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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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收物业费是否合理要看情况。如果到期后,业主没有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而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但变为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
1、物业已经提供服务的,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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