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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共同还贷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贷款的比例有多少?还了多久,占贷款总额的多少?...
呵呵,不算复杂,分析如下: 第二、你购车的款项和你装修的钱的道理是一样的。 第三、如何分配财产估计是你最关心的了,所以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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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新《民法典》出台了,具体涉及房产的规定如下: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5、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1、都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你共同分割。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共同共有。”根据该条款,可认定为房屋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但是也有不同意见,认为该条只针对父母全额出资的房屋,贷款房屋又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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