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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使用童...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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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2、公司或个人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人5000元罚款标准处罚的职业中介机构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职业介绍许可证。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用人登记材料,或伪造用人登记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1万元。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雇佣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 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工,一般的规定是每招一名罚款5000元,并责令将童工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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