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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分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员级五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
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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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通过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关于岗位等级工资标准,按照现代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位等级结构体系,一般将管理岗位工资相应地分为4~5个层级(薪层)。例如,部门经理层,副经理、经理助理、高级职称层,业务主办、中级职称层,操作层(办事员)。由于个人上岗适应能力有所不同,表现、贡献也有差异等因素,每一层级还应实行“一岗多薪”,即在同一薪层上再划分若干工资级别(薪级)。一般每一薪层可设5个薪级,选择其中一个为“中值”,以中值为计算点,级差一般为10%~20%,相邻薪层可有1~2个薪级交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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