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益性岗位因地区不同,其发放的工资标准就不同,如上海市与贵阳市相关就差距很大;另外,按照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无论是公益性岗位还是营利性工作岗位,若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达到了40个小时,且每天工作达到了8个小时,就应当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你认为你的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你完全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通过
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2人已浏览
2,481人已浏览
816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