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察法留置不是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留置是指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公安机关继续查询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监察法》中出现留置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批准,继续查询,被查询人的留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至48小时。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检索、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说明案件涉及的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纪律检查中调查的一项措施,是指共产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逃跑。用留置代替双规是纪检监察工作在法制上的进步。
留置是指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监察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8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