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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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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株洲市劳动合同备案表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一.办理条件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二.处理流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从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前5天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提出证据,辩论,陈述5、调停6、调停不成,裁决7、不服裁决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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