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现在只有正式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没有你说的临时工,正式工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不用签订书面;可以订立...
第一,现在只有正式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没有你说的临时工,正式工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不用签订书面;可以订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第六,公司债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说与国际接轨。也即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状况要定时跟踪,进行信息披露。
第一,现在只有正式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没有你说的临时工,正式工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不用签订书面;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举个例子“保姆”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第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下的不能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到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总结一下,没有临时工说法;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是对双方权利的保障。
有关电力集体企业改制全民职工安置中的退休人员(含病退人员)、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截止企业改制日之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享受了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不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截止企业改制日,对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女干部为50岁),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已办理病退手续的人员(含工伤1-4级人员),不计发一次性安置补偿金,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生活费计提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至72岁止(其中工伤人员计提至75周岁),一次性缴费给社保经办机构,由其按月代发,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增发生活费。 对截止企业改制日,按规定因病残已办理了退职的人员,不计发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可按规定计发本人档案工资40%的退职生活费,一次性的退职生活费计提至72周岁并拨付给社保经办机构,由其按月代发至法定退休年龄时为止;退职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增加的退职生活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从下一个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增加的退职生活费计发。退职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6人已浏览
1,448人已浏览
1,042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