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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的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
这种情况如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那父母的首付可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离婚,只需要支付给女方已还款金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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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你们夫妻对房产共有。 一般离婚时各分一半。 您的理解有错误,婚后不存在男女方各自还款的问题,结婚后不论谁的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对于你父母的出资(首付、还贷)一般是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即可。 您要改变一个观念,夫妻一旦结婚,其婚后的所有财产一般都是共同所有,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比例问题,除非夫妻做公证各自所有。但是目前国内这里情况极少发生。
1,是对结婚以后的还贷部分进行分割。2,他的孩子没有分割权。3,你与那个孩子是继母子的关系,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你们之间形成与生父母形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他有权法定继承你的财产,当然你也可以定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其他亲属。他并不因此免除对你的赡养义务。根据2003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是在婚前由你父母拿首付,应算作对你的赠与,首付部分在婚后是你的特有财产。
如果你父母在你婚前为你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在你的名下,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为你个人财产。如果该房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在婚后支付的房款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除外。婚前支付的部分仍然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纠纷,结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正在支付按揭款的房产的归属作出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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