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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土地证被典质,仍然能够解决房屋证。在经济交往中,典质的房屋的现象是时常发生的。典质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本,将部分的物业典质给...
协议不需要全体村民同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和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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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归村委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开发商倒闭时,政府应制定具体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并以公告或其他形式通知,以确保开发商知道。开发商可以在15日至1个月内要求听证,向市县政府报告回收土地的方案,然后下达回收决定,注销土地登记。
有两个问题需要清楚。一、当时的(十年前)十余户村民承包走了正规程序了吗,如果走了程序,承包期限不到,收回是不合适的;这个和签合同与否关系不大。统一收回承包地的程序上,经过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的一致同意明显不合法,办理采伐证,那是要经过承包户统一的,采伐那是很麻烦的事情,估计你们办不了。建议你们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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