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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问题税法相关法律问题

2021-10-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增加股和分配红股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不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增加注册资本,属于红利、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用于增加的未分配利润必须扣除到增加为止应该支付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支付税金,或者支付日期比增加日期晚,所以增加股票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金的国税发行【1997】198号的文件同时,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不属于股息,分红性质的分配,个人获得的增加股本金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规

《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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