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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的区别, 第一,反诉必须以实体法方面的内容为依据,且有明确的请求;而抗辩则可以既是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程序法上的内容。 第二,反...
1、二者的性质不同。反诉是一种单独的诉讼请求权;而抗辩是一种对抗请求权的权力,是一种诉讼权力。 2、二者法律地位不同。反诉有可能在诉讼中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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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二者的性质不同。反诉是一种单独的诉讼请求权;而抗辩是一种对抗请求权的权力,是一种诉讼权力。 ⒉二者法律地位不同。反诉有可能在诉讼中从被告转为原告;而抗辩中,抗辩者不会改变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⒊二者提起的时间不一样。反诉只能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提起,而抗辩意见则可以任意时间提出。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之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2.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抗辩主要是反驳;反诉则是针对本诉提出的独立诉讼。 两者的区别, 第一,反诉必须以实体法方面的内容为依据,且有明确的请求;而抗辩则可以既是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程序法上的内容。 第二,反诉是独立之诉,它不因本诉原告撤诉而终结;而抗辩则具有依附性,原告撤回起诉后,抗辩也因为失去抗辩的对象而不复存在。 第三,反诉可以吞并本诉,即反诉的请求可以少于、等于或者大于本诉的诉讼请求;而抗辩只能在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内要求减少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不能使自己的利益增加。 第四,反诉的成立与否,是否准许,是由法院决定;而抗辩不存在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凡针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的抗辩,法院均应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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