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的抗辩权,当预期的回报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产生不安抗辩权。 在行使不安...
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两者的区别, 第一,反诉必须以实体法方面的内容为依据,且有明确的请求;而抗辩则可以既是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程序法上的内容。 第二,反诉是独立之诉,它不因本诉原告撤诉而终结;而抗辩则具有依附性,原告撤回起诉后,抗辩也因为失去抗辩的对象而不复存在。 第三,反诉可以吞并本诉,即反诉的请求可以少于、等于或者大于本诉的诉讼请求;而抗辩只能在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内要求减少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最高法院反诉与抗辩不能使自己的利益增加。 第四,反诉的成立与否,是否准许,是由法院决定;而抗辩不存在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凡针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的抗辩,法院均应当审理。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 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 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 (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 (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只要履行了其义务,那后履行者则不能再依此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是永久性的,一旦诉讼时效经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 (4)适用时间不一样。先诉抗辩权中是合同履行中,而诉讼时效抗辩则要在时效经过后才能适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1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1,322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