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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由此可知,是否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应否缴纳房产税的必要前提,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如何写未交房产税的说明,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果需要申请房产税减免,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 详细说明公司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 2. 附上吊销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3. 提供公司在经营期间的所有账户流水。 不过,不同地区的税务局可能要求提供的资料略有不同,因此建议在申请减免前咨询当地税务局,了解具体所需资料。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如下: 1. 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 - 30% 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 10% - 30% 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 30%。 3. 房产税税率: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4.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 × (1 - 10% 或 30%) × 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 税率(12%) 5.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 12%。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 4%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九条规定:“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文件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均依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以上两个文件无论是从新建固定资产何时纳税以及房屋是否记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都非常明确规定必须按房屋原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建成验收后尚未决算的,应先按暂估入帐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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