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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之后应得的工资报酬;福利是根据法律规定分为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法定福利有社会保险,是必...
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许多地区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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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保险、保险和,而社区工作者领取的报酬有: 1、生活补贴。 2、岗位补贴。 3、考核奖金三块组成。(其实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拿工资的)社会工作者一般有当地的街道和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包罗万象的。所以,就目前而言,由于社会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指导工作的权力。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编制的。但是,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试行“社区工作站”,如果是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对社区工作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会工作者,也许会参照事业人员的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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