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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后,单位不可以随时辞退,必须有法定的理由才可以辞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
退伍后自谋职业,军龄可以计入连续工龄吗? 根据《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发[2001]3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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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维护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权益,现就军人退出现役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的军队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按实际服役时间计算到月。 二、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以下简称《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 三、退役军人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军人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根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其服现役年限不再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累计计算。 六、退役军人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七、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已退出现役的军人,其失业保险按原有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负责解释。附件: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自谋职业的义务兵,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选择自主就业的义务兵享受与自谋职业的义务兵同等待遇,其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应当从中扣除。自谋职业的士官,其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以当地义务兵阶段一次性经济补助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义务兵阶段经济补助的10%。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官享受与自谋职业的士官同等待遇,其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应当从中扣除
对于无工作单位的退伍军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生活补贴,现在每月220元。每个省对下岗退伍军人的具体政策都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政府部门确认。年度标准可能会提高。1、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复员或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这些人员可以享受定期生活补贴,每人2540元/季。2、退伍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持有退伍军人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这些人员必须持有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带病回国的证明,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才能享受定期生活补贴,每人1200元/季。3、退伍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参战的退伍军人。这部分人员的认定主要以本人档案为依据,也可以通过2007年贵州省民政厅和因公牺牲军人的文件确认。城市户口烈士按每人1500元/季度,农村按每人900元/季度;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855元/季;城市户口病故军人遗属每人1275元/季,农村户口每人875元/季;残疾士兵主要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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