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
在劳动用工管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遂根据《劳动法》第39条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在周六上班也不属于加班,只要在一个综合的工时考核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就是合法的;对于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班制指的是轮班,一天工作八小时,一般早班是8点至16点,中班16点至24点,晚班24点至8点,具体还是得看你厂的规定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950人已浏览
2,00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