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指的是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后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意愿。非法集资犯罪通常都在...
非法占有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指的是骗取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后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意愿。非法集资犯罪通常都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户通过举报、围堵、语言威胁等手段索取高额补偿,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拆迁户威胁要堵井、堵路、搞垮煤矿等语言,迫使被害人支付各种赔偿和赔偿。虽然他们有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求,但由于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被告因补偿标准低而主张与煤矿的土地征用关系,属于民事纠纷范围。
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非法取得、控制他人财物,一般出现在财产犯罪和部分职务犯罪当中,例如盗窃罪、抢劫罪,甚至是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等罪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存在犯罪故意的,企图通过危害行为来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客观上已经处于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并非要求该财物是在行为人的手上,而是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即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3人已浏览
1,652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