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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工伤保险条例》第...
丧失劳动能力的,部门可以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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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享受调岗,而是向企业申请安排适当工作。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一、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如果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九级10个月。
因为我国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提前5年退休,这是提现国家的优越,但是有个问题,等5年后这部分人的工资就比5年后的退休人员工资要低了将近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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