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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情况而定。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是由出租房主人去缴纳,不由租房户人交纳的::因为房主出租房收取的租金,就是有收入,是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租房户只是按协议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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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是非法转租,次承租人损坏房屋,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具有房屋严重影响承租人身体健康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退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房数租情形下,如果几个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均未合法占有出租房屋,也未办理登记备案。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合同成立在后的一方承租人与出租人恶意串通,将房屋交付给该承租人使用,或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该交付使用和登记备案的民事行为无效,仍应按照“合同成立在先”标准确定租赁合同履行主体。另一种情况为,在进入诉讼前承租人与出租人恶意串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抢先交付承租人占有或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排除其他承租人的合同履行权。此种情况下,其他承租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租人通过恶意串通与一方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交付承租人占有房屋或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行为无效。以上无论哪种情形,主张交付占有和登记备案行为无效的其他承租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出租人和一方承租人有恶意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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