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股东能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东,股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故股东与公司之间...
公司可以在双方平等自愿、协调一致、不违法的情况下,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下达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断劳务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案例】 王某为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占公司1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由于与其他股东产生矛盾,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以绝对多数表决免除其执行董事的职务,并要求其立即移交工作,离开公司。 王某认为自己在公司全职工作,让其离开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其他股东认为王某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管理者身份在公司工作,公司支付很高的年薪,王某与公司不形成劳动关系。 【解析】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是实务中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还是要依据劳动关系的特征来进行判决。劳动关系有以下三个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接受劳动管理,遵守劳动规则; 3、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按照以上特征,股东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而定。 一、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股东会、董事会聘任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由其主导制定,似乎不接受公司劳动管理,也不遵守公司劳动规则。实则不然,管理与被管理是组织分工的问题,此类人员同样受到公司管理制度的约束,受到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约束。我们认为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形成劳动关系。 二、股东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是公司的普通层级的管理者,甚至只是普通工作人员。此类人员与其他普通劳动者在劳动法层面没有区别,双方形成劳动关系。 三、股东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为公司提供劳动,只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这种情形,我们认为此类股东与公司不形成劳动关系。 四、股东与公司存在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格混同”情形,这时双方即便在形式上符合劳动有关系的特征,但股东与公司实质上已经混同为一人,股东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双方不形成劳动关系。 所以,依据不同的法律同一个人在用人单位中会形成有不同的身份,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还是要以劳动关系的特征来进行判断。
1、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判事实劳动关系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