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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
租房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解除、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时、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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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解除、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时、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了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解除、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时、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了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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