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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婚前加名,那么一般是按赠与或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2、若是通过赠与加名,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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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配偶名要分全款购买与贷款购买这两种情况办理。 1、若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2、若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
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 关于析产登记: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 关于房产证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 (一)父母子女之间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 (二)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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