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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暂停租赁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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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不属于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且出租人确因住房困难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应当准许。但出租人应当给予承租人另行租房的准备时间。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迁而不腾房,则应限期搬迁。如出租人不急需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可以让承租人腾出部分房屋,或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的长短由租赁人和租赁人协商确定。可长可短,但除房地产租赁外。不动产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内的租赁期,均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协商确定。
商铺租赁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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