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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或者未依法建...
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收寄禁止寄递物品,或者超限收寄限制寄递物品;(二)相互串通操纵快递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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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的寄递活动是邮政业独有的一种服务方式,特指邮政从业者传送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这种服务方式的一个特点是便利性,它要求无论是寄或递都要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最方便的服务。快递业务对递送物品的特定要求,也使快递的寄递活动具备了高度的渗透性。一件封装后署有名址且重量、体积在规定范围的物品,可以根据需要“流”向任何地方,实现快递“门到门,桌到桌,手到手”的服务。寄递活动的独特性是运输、托运、交运等方式不具备的。
就你所问的作如下解答,1、看你们签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就按约定走 2、还有签署合同时有没有说明签署地,如果说明是在黑龙江你就在当地法院起诉对方,要是没有就需要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你只收到612箱,那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是他没有按约定供货,全是他的责任 4、保留好付款和签约时的所有材料以备用 如果你们没签合同就很麻烦了,需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约定。向对方的主管部门投诉,先用正规渠道解决,你可能需要去对方所在地交涉。没有快捷方法以上。
诉讼时效是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在两年之内不主张权利,你就丧失诉讼权利,而这种主张并非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还没完没了地自行主张,而是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这一点,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早已作过规定。因此说,你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再向法院起诉的诉权已经丧失,它不因你寄出特快专递,诉讼时效就能得到延续,这是你对诉讼时效的误解,即使对方收到了特快专递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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