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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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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出现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的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者为劳动者提供特别训练的,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和相应违约金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和相应的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承诺书中关于户籍进京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该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劳动者存在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有保密义务,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下是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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