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
不同的车辆有着不同的检验方法,也有着不同的检验年限,从而导致不同的收费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汽车的使用寿命没有限制,但行驶60万公里后,国家会引导报废。如果汽车里程超过60万公里,符合检测标准并可以继续使用,则需要每年进行4次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将实行强制报废制度。
机动车1、出租车(小、微型)8年.旅游、公路客车(大中型)15年35年.20年40年非营运大中型车.12年52年微型货车.重、中、轻型卡车15年66年.半挂牵引车15年77年.非经营性小型、微型汽车无使用寿命。超过15年后,每年必须进行两次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
我过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标准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6、上述车辆定期检查时,连续三次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年规定的,应当收回车牌和驾驶执照,并通知机动车车主办理注销登记。7、经营车辆转为非经营车辆和非经营车辆的,按照经营车辆规定的年限(8年)报废。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9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6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