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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前教育机构缴纳水、电、气、煤等公用事业费用,参照中小学校缴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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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进入学前教育机构时,其父母或者其他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明、簿或者等。
市人民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民政府(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下同)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本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普惠性民办机构,是指设立条件、保育和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执行同类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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