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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房屋买卖合同做借款担保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即本文中再审的调解五案一样,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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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房屋买卖合同做借款担保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即本文中再审的调解五案一样,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并约定如借款到期,偿还借款
担保房屋买卖有有效期。担保合同的有效期,是指担保合同的期限,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也就是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起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条款的回答为甲方(卖方):开发公司 乙方(卖方):开发公司法人(预售房产登记人) 丙方(买方): 丁方(担保人): 经以上各方协商,就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房产(房产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的上述房产已与乙方签订预售协议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单价元/平方的价格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丙方,房屋总售价元,以房管部门核准的房产面积结合单价计算的总价为准。 三、如该房产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则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则由乙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为确保丙方能够购得上述房产,甲方及乙方均应与丙方就该处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甲方及乙方对两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负连带责任。 四、该房应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内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则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及乙方连带偿还丙方双倍购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产(房产具体情况、房产证号)作为对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产的担保,并应到房产及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丁方担保范围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应对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七、丙方应支付的房款在丙方办理完上述抵押登记后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乙方。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章)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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