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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赠与得来的房,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此...
国五条还没有落地,因此不确定20%的执行标准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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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需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赠与的房产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承受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契税、印花税。 1.营业税税率为5%。(1)营业税:销售收入×5%; (2)营业税:(销售收入-购置原价)×5%;〔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 2.城建税:营业税额×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外资、外国企业免征)。 4.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普通标准住宅免税)。 5.印花税:销售额×万分之五(买卖双方分别缴纳)每本房产证另贴花5元。 个人所得税:(销售额-原价-相关税费)×20%。 具体税务问题请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来电详述情况咨询。
出售赠与得来的房,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此外还得缴纳契税等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要根据赠与房产的实际情况计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赠与房必须是“满5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可以暂免20%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再售都是要付高额的个税(住房总价减去办理赠与费用,这个差额20%)。如果是赠与直系亲属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赠与后再进行买卖,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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