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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时发现问题后,要保留好证据,如开发商承诺书、相关合同和约定、验楼单、相关照片和录像等。当问题不严重时要尽量配合开发商进行整改检修。如果开...
我购买的二手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于是我和房东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发生房屋所有权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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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风险的做法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将房屋恢复原状交付给您,并支付该期间相应的房屋使用费。该策略的缺点是如果被告属于无理取闹、撒泼打滚型,即使官司输了也不搬,那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会拖上一段时间,造成原告一方劳心劳力,我处理过类似的案子,就是被告不配合,结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解决。您也可以书面通知其一定期限内搬出物品,逾期则由您处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收到该通知的前提下,如果到期仍未搬,则您可以在邀人见证(最好是居委会的人员,如果其愿意的话)的情况下,将其物品搬至某处暂存,这样您的房子就腾出来了。该策略的缺点是有风险,可能会让对方反咬一口,说您破坏了他的物品或其他类似的借口。
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户口问题: 第一,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 第二,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救济条款。首先,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其次,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再次,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
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权利保护的优先级: 1. 已经完成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购买人; 2. 合法占有房屋的购买人; 3. 考虑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 4. 根据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进行排序。 但是,如果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确定。 这是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15条的详细裁判指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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