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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公司合并名义,要员工重鉴劳动合同且员工以前的工龄作废,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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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员工的维权方式主要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兼并辞退员工的,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标准应根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劳动仲裁或投诉。
公司被兼并后,与原厂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非要重要的事项。而对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公司应通过直接通知、邮寄通知等方式送达,只有在这些通知方式因被通知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情况而无法实现时,才可以适用报纸公告等公告方式;若不属于无法通知的情形公司却采用公告通知,则该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职工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你可以参见《桂林市妥善安置兼并破产企业职工暂行办法》其第二部分就是关于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安置的内容 (一)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兼并企业要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并负责人员的安置。被兼并企业的富余职工要实行下岗分流,下岗职工进入兼并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二)被兼并企业富余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由兼并企业负责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失业、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兼并企业要通过再就业培训、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本意见适用于经批准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并依法宣告破产和被兼并的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其他破产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如果还有什么关于被兼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可以自己去找这个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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